岁月如歌,盛世相约。 2006 年 11 月 12 日 ,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将喜迎建校 25 周年华诞。在此,谨向全体校友、社会各界人士公告如下:
一、向各届校友征集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校史资料与文物
(一)为建设永久性的校史陈列馆,我们向各届校友征集包括建校以来各个时期的重要文件、文稿、图片、照片、字画、题词、音像资料、奖励(品)、奖状(杯)、纪念品、校徽、校歌、教具、教材、仪器、模型、专著、论文、借书证、毕业文凭以及学校领导、教授的聘任书和科教先进人物的获奖证书等。
(二)为使校史更加鲜活生动,我们向广大校友征集对当年校园生活的回忆文章。校友对母校学习、生活、工作的回忆与感言,对恩师、同窗和同学的回忆与感言。即便是难以忘怀的一堂课、一段话、一个人、一段时光、一次活动、一件小事、一个启示、一条建议或意见,均可形诸诗文字画,流露笔端毫素,内容不限,长短皆宜,为同窗和后学留下激赏的佳构。
(三)请广大校友将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荣誉称号 ( 包括照片 ) 及著作等告知学校,以便校刊彰显或并入校史。请将校友中有突出贡献者告知母校,以激励后继学子。
以上各类相关资料征集时间截止到 2006 年 11 月 12 日 。 可通过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箱、传真、邮寄或送递等方式,交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校庆办公室收。资料可以是原件或复印件,也可由我们复制后原物奉还。企盼校友们尽快给我们惠赠惠寄。
二、有关接受校庆捐赠工作
根据一些校友来电来函征询有关捐赠事宜,学院对长期以来为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发展给予无私捐赠的海内外校友、各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现就捐赠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捐赠原则
1 、专款(物)专用,捐赠资金或实物按捐赠方的意愿使用。
2 、独立建账,对于捐赠资金或实物的使用结果在相应范围内公示。
(二)接受捐赠项目
学生发展奖励基金、教师发展奖励基金、贫困学生助学金、校园雕塑、《校史》编印。
(三)捐赠方式
1 、校友捐赠可以个人或以原班级的名义,也可在校友会的组织下进行。
2 、企事业单位和团体捐赠以单位名义进行。
3 、捐赠人可以选择某一捐赠项目。
(四)答谢方式
对于捐赠个人或团体,学院将根据《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25 周年校庆捐赠管理办法》的相应条款,组织捐赠仪式颁发荣誉证书、授予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顾问、名誉教授、名誉校友荣誉称号,或为其组织基金命名、建筑物命名仪式等。有关事宜也可由捐赠方与院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具体商定。
联系单位: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校庆办公室
联 系 人:林 艳老师、沈 媛老师
学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莲路南浦段 2 号
邮 编: 511450
联系电话:( 020 ) 34557018 , 34557041
传 真:( 020 ) 34556870
学院网址: http://www.gdfs.edu.cn
校庆网站: http://www.gdfs.edu.cn/xq
电子信箱: office@gdfs.edu.cn
特此公告,敬祈周知。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二 〇〇 六年十月二十日